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政院請縣市政府儘速成立食品安全會報 共同強化食安管理
孫發言人指出,因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去(103)年12月10日修正公布,已於今(104)年2月13日訂定「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設置要點」,成立「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由院長召集,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每3個月召開1次會議。
孫發言人指出,「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將遴聘委員22人至28人,包含執行長、副執行長、機關代表等,以及專家或學者5人、民間機構、消費者團體代表9人,目前正徵詢各界委員意願,辦理遴聘作業;未來該會報並視議題需要,邀請相關機關代表包含地方政府、專家、學者與民間機構及團體代表列席,預定3月邀集各界委員,召開今年第1次會議。
孫發言人強調,為強化處理重大食品事件,會報設置要點明訂,除地方政府及衛福部依食品安全事件所需啟動應變機制外,必要時視食安事件的嚴重程度,提具動員應變建議,由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食品安全危機事件應變指揮中心,並由院長指派指揮官;以迅速處理重大食品事件,維護國人健康及消費權益,協助食品產業儘速重建,減少對國家社會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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