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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04年度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稽查專案,於3月16日會同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於屏東縣達鑫化工原料行查獲該業者將外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之碳酸氫銨,販售予高雄市鳳山區潘姓海帶製造業者。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立即將相關資料通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隨即於3月18-19日會同高雄地方法院檢署調查本案。
潘姓業者坦承使用向達鑫購買之碳酸氫銨作為帶用膨脹劑,並於高雄市大樹區之加工廠當場查獲碳酸氫銨、礬粉、銨粉等工業級添加物,及正在浸泡之海帶半成品,全數由高雄市衛生局稽查人員加以封存。海帶產品(海帶結、海帶捲、海絨等)主要流入高雄市左營區、鳳山區、大社區之傳統市場攤商,為避免產品及原料流出,已查封倉庫並命業者於104年3月19日起全面暫停作業。
本署將持續督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面清查產品下游流向,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處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