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日本輸入食品報驗資料不實」案查核說明
本次聯合稽查結果,總共清查近3000件產品,共計查獲283件產品製造地疑似為已公告暫停受理輸入報驗之日本福島(19件)、茨城(74件)、櫪木(44件)、群馬(99件)、千葉(47件)等5縣(附件1),現場已封存疑似違規產品共20.4公噸,所有疑似問題產品均已送檢驗輻射,其中30件產品輻射均未檢出。但因屬於不得輸入之產品,已命業者立即通知下游業者預防性下架。本案因涉及刑法部分已移請警政署保安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協助偵辦,另已於19日邊境加強日本輸入食品產地查核。
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重申,自100年3月11日福島核電廠核災事件後,已針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輸入該5縣產品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第5項之規定,而其輸入食品申報不實之行為,亦涉違反同法第30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1款及第13款規定,皆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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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