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一般民眾之醫療,多數先由醫療院所提供服務,事後再向健保署申報費用;但是有少部分藥品、醫療器材或手術,為規範醫療之合理使用,規定必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才可由健保給付,例如:白內障手術、癌症標靶藥物、人工髖/膝關節等。一般民眾若需使用須「事前審查」同意之醫療項目,經主治醫師向病患說明後,由醫事服務機構向健保署提出事前申請,健保署則會委請相關專科之醫藥專家針對申請資料加以審查,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規定,健保署應於受理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送達申報文件起二週內完成核定。
為利一般民眾了解全民健康保險事前審查案件的審查進度,現在已經可以在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保險對象事前審查案件進度查詢,透過讀卡機及自然人憑證登入網站後,即可查詢事前審查案件之進度。經統計健保署103年事前審查件數,一年約有28萬件,其中藥品約9.3萬件、支付標準項目約2.3萬件、特殊材料約16.8萬件,在審查天數的部分,103年之平均天數為4.48天(藥品5.08天、支付標準4.42天、特材4.04天),部分個案因申請資料不全予以退件,醫療院所補件再提出申請等原因,因而影響審查天數。
本署推動健保e服務,個人投保資訊、事前審查業務等服務項目,透過自然人憑證皆可網路申請辦理或進度查詢,提供資料傳輸安全、及時、方便之便民服務。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