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政院:建立標準作業流程 健全食安體系
毛院長要求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所發起的計畫性稽查行動,或者一般性食安案件,各機關應加強橫向聯繫,分享資訊,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做好對外說明等,透過個案的分析與檢討,建立通案性的改善與精進,藉此建立食品產業的行業紀律。
行政院食安辦表示,食安法修訂後,食品業者應主動針對原料來源嚴加把關,無論是上游的製造商、中游的通路商以及下游的零售據點,都應該共同負起產品衛生安全的責任。因此,唯有持續地要求供應者所提供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都應該確保品質,並符合食品安全規範,才能保護自己不致觸法,食品業者更不能以受害者自居而推卸應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毛院長請各相關部會依循食安法修訂後的重要管理原則,並依三級品管制度掌握源頭管理、流向管理、自主管理等原則,加強中央政府與地方衛生單位合作。近期所發生的數起個案,部分係民眾熱心檢舉,顯示全民對於危害食安的業者均深惡痛絕,這也是推動全面改善食安過程中所歷經的陣痛,惟有透過政府與食品業界共同努力,才能讓整個行業朝向更健全方向發展。
行政院重申,為落實打擊食品犯罪的決心,已由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建立預警會報機制及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並執行淨安專案,針對危害國人飲食安全的非法情事,持續查察,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政府絕對會捍衛民眾食安權益,也期盼民眾、業者和政府一起努力,共同建立臺灣健康的食安環境。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