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業者登錄制度持續向前邁進
衛生福利部已陸續公告相關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包括所有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以及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實施登錄之食品業者如經發現登錄不實或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各縣市政府也將透過不定期之稽查嚴懲不法。
今年食藥署將持續辦理業者說明會,並設置免付費諮詢專線(登錄制度諮詢:0800-588-106,系統操作諮詢:0809-080-209),以及食品業者登錄Q&A及相關宣導訊息於該署署網之「食品業者登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歡迎各位踴躍參加及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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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