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長期照顧服務法」通過,長照發展重大里程碑 長照基金建置服務資源,規劃長照保險支付服務費用
長照服務法的通過,使保障對象不再只限失能者,同時也將家庭照顧者一併納入,以健全長期照護體制。民國104年全國失能失智人口超過76萬人,以每位失能者影響2名家屬估計,長照服務法的通過將可嘉惠70餘萬家庭、超過200萬人。另,根據衛福部估計,長照服務法之通過,共需照顧及醫療照護人力5萬3千餘人;若未來長照保險法通過,則再需增加近4萬人,對我國產業發展及民眾就業均有重大發展與助益。
本法案對我國長照制度之發展極為重要,內容涵蓋長照服務內容、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護者權益保障、服務發展獎勵措施五大要素,並包括以下重要制度:1.整合各類長照服務基礎,包括:居家、社區及機構住宿之整合式服務,各民間團體期盼已久之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取得法源依據;2.為外籍看護工由長照機構聘僱後派遣至家庭提供服務,或由雇主個人聘雇之雙軌聘用方式訂立法令基礎,外籍看護工入境後其雇主更可申請補充訓練;3.明定照顧服務員之長照專業定位;4.以長照基金獎勵資源不足地區及型態,包括人力及服務資源;5.有關各界關注之家庭照顧者,首次納入服務對象;6.無扶養人或代理人之失能者接受機構入住式長照服務時,地方政府之監督責任。由於長照服務法之通過,並將使相關規範明確且一致,有意投入長照服務產業者將有所依循,並可注入民間資源參與居家、社區及機構住宿式服務。
至於民間團體所關心長照財源不穩,政府已規劃穩定永續之整體長照財源:以「長照基金」發展長照基礎建設;以「長照保險」提供服務費用。此規劃於民國98年即充分討論,並陸續依原訂規劃展開。長照服務法已明定長照基金至少120億元,規劃5年內編列完成,並以政府預算及菸捐為主要財源,更明定「基金額度及來源,應於本法施行二年後檢討」。長照保險法草案則業已送行政院,刻正進行審議中,近期將送立法院審議,依據該法所需財源之中推估,長照保險上路長照服務所需總經費約800餘億元。
至於長照人力發展部分,將由增加誘因、專業定位、及職涯規劃與培訓制度之建立,藉以強化充實人力資源。現今已於長照服務法中明定,以長照基金獎勵資源不足之人力及服務資源;此外,缺口最大的照顧服務員,長照服務法亦已明定其長照專業人員之定位,並將訂定子法、授予專業資格之證明;另,衛生福利部刻正規劃推動照顧服務員分級晉升制度,並與教育部共同研議推動長照學程及建立長照實習制度,以完善照顧服務體系,及提高民眾投入長照服務之誘因及意願。
本法自公布後二年施行,期間尚需完成長照資源發展之獎助、長照機構法人、長照機構之設立標準及目前長照機構之改制銜接等相關法令。衛生福利部亦將秉持政府與民間共同參與之原則,完成各項法令訂定及程序。
衛生福利部再次感謝朝野立委、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之協助與鞭策,長照服務法係集體智慧所完成,其通過將使我國長照服務體系更為完善,並提升長照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亦將一本初衷,以全民福祉為目標,以本法為基礎,建構完整之長照服務制度,使全民得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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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