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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針對今日媒體報導「日食品進口措施,可望7月結束」,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104年5月15日正式施行日本輸入食品檢附產地證明文件以及特定地區特定食品檢附輻射檢測證明文件之措施將持續執行。
食藥署表示未來希望加強與日本合作共同落實日本輸入食品之源頭管理及產品資訊正確,以保障台灣消費者食品安全與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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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