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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針對市面嬰兒奶粉產品進行衛生及品質監控,103年度共計完成63件嬰兒奶粉之衛生安全及營養標示符合性抽驗,檢驗項目包括營養標示符合性(總熱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鈉)、衛生安全(生菌數、大腸桿菌群、阪崎腸桿菌)、農藥殘留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結果合格率100%。
嬰兒奶粉是經特別調製用以滿足嬰兒與補充較大嬰兒生長發育營養需求之配方食品,其蛋白質來源之成分可為牛乳、羊乳、乳清蛋白、酪蛋白、黃豆蛋白等;脂肪來源之成分可為棕櫚油、葵花子油、椰子油、大豆油、魚油等;碳水化合物來源之成分可為乳糖、葡萄糖、蔗糖、麥芽糊精、馬鈴薯澱粉等。另外為符合嬰兒營養需求,添加維生素及礦物質等營養添加劑,產品之全成分完整配方是選擇嬰兒奶粉周延的考量重點。
一歲以下之嬰兒奶粉可能作為寶寶的唯一營養來源,故衛生福利部採取加強管理措施,除上市前產品應向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確保嬰兒奶粉符合國際間及國內針對嬰兒營養需求及衛生標準之規定外,並強制規定業者須每季或每批選擇微生物或營養素對其產品進行自主管理檢驗。衛生福利部提醒您,母乳為嬰兒的最佳食品,對於部分婦女無法以母乳哺育或特殊醫療需求嬰兒,建議您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選擇合適的嬰兒奶粉及正確的食用方法。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許可之一歲以下嬰兒奶粉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 > 整合查詢中心 > 食品 > 核可資料查詢 > 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許可資料)查詢。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