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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即將進入報稅月,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皆可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全額列舉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
健保署提醒,五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民眾如有需要,請主動向各區國稅局查調健保費資料,或向投保單位或各扣繳補充保險費單位申請繳費證明。但健保署不會就健保費繳納證明之事主動打電話給民眾或以簡訊、Line等通訊軟體告知健保費金額或要求回電、點選連結,無論要撥打電話或點選連結都務必要謹慎,如有疑問可撥打健保署免付費專線0800-030-598查證,或撥打165防詐騙電話報案。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