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藥品供應短缺通報機制
綜觀歐盟、美國及加拿大等國對缺藥(Drug shortage)之定義,皆是政府接獲通報後,先了解釐清相關事項後,並查明是否為已無其他廠商生產製造同一成分產品,確認為缺藥事件後,再啟動後續處理機制,此與國內已建置之藥品短缺通報暨處理機制相符。對於某些藥師或單一醫院認為某一廠牌無法及時供應就算是缺藥,此種情況並非屬藥品供應匱乏事件。
為預防並及時處理國內藥品供應短缺疑慮事件,食藥署已建立藥品短缺通報系統,廠商、醫療院所及相關公協學會皆可透過藥品短缺線上通報系統(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務專區>藥品>藥品短缺通報系統)或是以紙本、電郵方式(shortage@fda.gov.tw)進行通報,食藥署於接獲通報訊息後,將儘速進行供應不穩定的原因與替代藥品之評估分析及減緩措施,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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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