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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強化對日本輸入食品之管理,自104年5月15日起,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藉由對日本輸入食品產地證明查驗,並鼓勵國內銷售通路業者對於原產國為日本之食品自發性主動揭露產地(都道府縣)資訊,讓產地更明白,讓消費者明確知道日本食品資訊。
食藥署提醒業者,揭露產地資訊內容應與其證明產地之文件相符,並可依照食品型態採行不同揭露方式:
一、包裝或散裝食品: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揭露其產地至都道府縣。
二、餐飲業者倘宣稱為日本食材,也應以菜單註記、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揭露其宣稱食材之產地。
目前家樂福、頂好超市、梅林水果行等店家已主動揭露日本食品之產地資訊,讓消費者獲得更多產品資訊。食藥署除要求地方衛生局 持續輔導外並呼籲業者,主動揭露產地資訊,可讓消費者選購更安心!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