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產地證明 能讓產地更明白 產地揭露 讓您選購更安心
食藥署提醒業者,揭露產地資訊內容應與其證明產地之文件相符,並可依照食品型態採行不同揭露方式:
一、包裝或散裝食品: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揭露其產地至都道府縣。
二、餐飲業者倘宣稱為日本食材,也應以菜單註記、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揭露其宣稱食材之產地。
目前家樂福、頂好超市、梅林水果行等店家已主動揭露日本食品之產地資訊,讓消費者獲得更多產品資訊。食藥署除要求地方衛生局 持續輔導外並呼籲業者,主動揭露產地資訊,可讓消費者選購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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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