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第68屆世界衛生大會就13.2議案「孕產婦和嬰幼兒營養:擬定一套核心指標」提出報告及建言
以生命歷程方法促進婚育至嬰幼兒歷程,提供全程全人健康照護!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代表表示:針對本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預防新生兒死亡的行動方案:要守護新生兒健康,須從生殖期、孕產期、新生兒期至兒童期,提供連續性地全人健康照護一節,與我國刻正規劃提供從新婚、健康懷孕、安心生產之全程優質服務措施及方向一致,包括:將新生兒健康照護期程向前延伸至提供新婚夫妻健康諮詢及新婚健康手冊;進行高風險孕產兒的風險分級與管理,並藉由低體重與早產兒之主動通報,提供高風險群健康關懷及追蹤服務,持續促進及提升新生兒的健康。
為了降低我國嬰兒兩大主要死因(先天性畸形約1?以及與早產相關之死亡約1?等原因),我國政府已建構及提供優質生育保健服務體系與照護環境,並提供10次產前檢查(平均利用率達94.3%)、2次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並透過孕期2次衛教指導,建置懷孕登錄機制,進行風險分級管理;全面補助孕婦乙型鏈球菌培養篩檢服務,並由院所提供陽性個案之預防性抗生素治療,以減少新生兒因早發感染、住院、傷殘或死亡。此外,為加強婦幼健康照護,103年11月3日發布提高高齡或高風險懷孕婦女產前遺傳診斷(羊膜穿刺)檢驗費補助。亦補助新住民未納保前產前檢查費,及結合衛生局培訓通譯員與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之健康建卡管理提供新住民家庭之生育保健資訊與教育指導。另成立全國免付費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0800-870-870)及關懷網站,由經過專業訓練的團隊提供孕前、產前、產後親職健康、母乳哺育指導、身心健康支持及孕前至產後的營養諮詢及體重管理與轉介等服務。
建立營養支持性環境,回應世界衛生組織對孕產嬰兒營養之全球策略與行動
我國已配合第65屆世界衛生大會認可的孕產婦及嬰幼兒營養全面實施計畫,提供孕產婦及兒童營養衛教指導。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代表表示,在過去10年來,我國已推動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頒布「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並發布「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限制廣告與促銷,以支持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性別工作平等法亦規範有3歲以下子女之家庭,父母可以輪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共1年,期間可支領6成薪資、有1歲以下小孩的哺乳媽媽,每天2次每次30分鐘的哺乳時間。目前已有76.6%的新生兒在母嬰親善院所出生,且2014年台灣6個月以下純母乳哺育率已達45.8%,超越2005-2012年全球平均值38%,並接近WHO設定2025年達50%之目標。因此,我們已經達到孕產婦及嬰幼兒營養全球監測框架之過程指標(process indicators)PR5「嬰兒友善醫療機構中的生產比例」及PR6「0-23月齡兒童的母親過去一年內至少接受一次最佳母乳哺育的諮詢、支持或訊息的比例」;政策環境及容量指標(Policy environment and capacity indicators)PE2「已制定法律/法規支持充分實施『國際母乳替代品行銷守則』」及PE3「已制定生育保護法律或法規的國家數量」等指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代表表示:針對本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孕產婦、嬰兒及幼兒營養-核心指標設定之發展議題,我國例行的「國民營養調查」是營養監測制度的重要一環,可提供婦幼營養全面計畫各項婦幼營養指標資訊,並已參考國際肥胖專案小組IOTF(International Obesity Task Force)建議,在成人過重及肥胖標準採取較全球肥胖指南為低的身體質量指數切點進行分析。營養師法亦管理專業營養人力及品質。我們會先就現有監測制度暨有的指標進行整合,也支持再透過新增調查收集目前沒有的指標,如:過程指標(process indicators)PR1「6-23月大兒童能獲得最低可接受飲食之比例」。並希望我國能就既有經驗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後續組成的科學技術諮詢小組會議。
將持續依實證及國際作法,推動全人全程為核心的「健康新世代計畫」
因應新時代孕產婦之健康照護需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代表提到:婦幼衛生在公共衛生上是重要的議題,而婦幼的全人健康促進亦為政府高度重視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在多年的努力下,也使台灣孕產婦死亡率由1970年初期高達每十萬人口有40人死亡,下降至2013年的9.2人;嬰兒死亡率也由每千名活產嬰兒有15-16人死亡,下降至2013年的3.9人,同時大幅提升婦女及兒童的健康。
為了要持續增進我國婦幼健康及縮短健康不平等,政府將持續依科學實證及參酌國際實施經驗為基礎,積極檢視及推出降低嬰兒死亡率及提升母嬰健康的關鍵策略,推動「健康新世代」計畫,包括:提供新婚健康手冊、強化產檢品質、結合福利、醫療與衛生專業及跨部會力量,辦理高風險孕產兒全人健康追蹤關懷等多項計畫,以守護婦幼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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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