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民眾投書某媒體,倡議爭取心理衛生預算,惟其中涉及國民健康署預算之數字,嚴重錯誤,且未經查證即進行傳播,國民健康署對此表達遺憾並提出澄清。國民健康署表示,該署贊同身心預防工作應受到更多重視,然而,應共同努力,而不宜以相互排擠之角度進行,尤其不應使用膨脹不實之數字。
該署表示,其獲分配之公務預算,除人事費之外,其餘能用於預防之金額僅20多億,極為拮据,且並無彈性空間可調整,因係用於支付原一代健保法規定應由健保負擔之民眾各種篩檢費用(包括孕婦、新生兒、兒童、成人及老人之健檢以及癌症之篩檢),且隨人口老化,已經嚴重超支;其內容簡約,亦迭遭民眾與醫界抱怨。至於菸品健康福利捐,則更是大多數進入健保安全準備金;分配給該署者,僅約一成,每年不到40億元,其中還包括依規定補助地方政府之6億元,扣除後所剩經費,同樣主要用於像癌症篩檢、戒菸等民眾預防性醫療上的需要。
國民健康署表示,該投書不僅預算額度嚴重錯誤膨脹,且,該署業務範圍包括男女老幼所有國民從子宮到天堂的健康促進與各種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與婦幼健康工作,包括補助民眾接受前述從孕婦、新生兒、兒童、成人及老人之健檢以及癌症篩檢、戒菸,並推動菸害防治、檳榔防治、肥胖防治、國民營養、身體活動,以及男女老幼、社區、職場、學校、醫療場所等之各類健康促進計畫,而且,在推動這些計畫時,因身、心不可分之特性,亦同時某種程度增進了心理健康,例如: 在孕婦與成人健檢皆有納入憂鬱症初步篩檢,而在健康促進與活躍老化之活動亦非常多元、全方位,連帶增進了各場域民眾與長者之社會參與、人際互動與心理健康。故以國民健康署預算逕與單項心理健康業務經費做比較,恐有不妥。
國民健康署表示,健康是普世公認的基本人權,希望大家共同促進,而不要發生相互排擠的狀況,對民眾並無法產生額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