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守護心智障礙者健康─「心智障礙者精神醫療服務品質改善計畫」正式啟動
有鑒於此,本部自104年6月起委託全國共5家醫療機構辦理「心智障礙者精神醫療服務品質改善計畫」,各受補助機構需增聘專責之精神專科醫師、心理師、個案管理師,針對18歲以下具心智障礙照護需求個案,提供整合性精神醫療服務,服務項目包括:設置特別門診、個案追蹤管理、結合地區其他醫療機構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中、小學學校等建立雙向轉診(介)之照護模式,發展從住院、門診延續至社區照護的持續性服務,以提供其適切、效率、良好品質之精神醫療服務。
本計畫服務遍及18個縣市,受補助機構及其服務範圍分別為:臺北榮民總醫院負責臺北市、宜蘭縣、金門縣及連江縣,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負責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本部草屯療養院負責臺中市、南投縣及彰化縣,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負責雲林縣、嘉義縣、市及臺南市,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負責高雄市、屏東縣及澎湖縣。另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同時為「全國心智障礙者精神醫療服務品質管理協調中心」,藉由協調聯繫機制,監測整體服務品質,確保服務成效,並逐步建立心智障礙者精神醫療服務品質衡量指標。
至盼本計畫在各受補助醫院之全力推動下,謀求臺灣18歲以下心智障礙者及其家庭之最佳福祉,可望及早協助其功能之提升,減少家庭及社會之照顧負擔,邁向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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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