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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表示,為落實感染管制政策,周延傳染病防治措施,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醫療機構與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機構及其他類似場所執行感染管制相關措施的輔導及查核,有再加強的必要,因此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 配合醫療法規之用詞,將「感染控制」修正為「感染管制」。(修正條文第32條)
二、 為利對於安養機構等場所感染管制措施之執行、輔導及查核,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另定感染管制及查核之辦法。(修正 條文第33條)
三、 為落實加強感染管制之執行,依醫療機構及安養機構等違反感染管制規定之情節輕重,採取適當處罰方式,修正相 關罰責;另強制處分係屬行政執行法所定之直接強制,可適用該法相關規定,爰修正相關文字。(修正條文第67條至第6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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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公共關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