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請勿聽信、轉發不實疫情訊息,以免觸法
疾管署鄭重呼籲,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民眾利用傳播媒體發表錯誤、不實之傳染病流行疫情,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經主管機關通知更正未立即更正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移送法辦,法院可科以最高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疾管署表示,對於MERS疫情,均以透明公開的態度予以說明,並於疾管署官網公布,供各界查詢運用,請民眾勿輕易聽信、轉發不實訊息,避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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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