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04年健康食品工廠稽查專案結果
食藥署聯合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共出動40人次,完成14家健康食品工廠之查核;稽查結果中,2家已未從事健康食品製造,餘12家業者之原料來源尚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其中5家業者之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部分因測量儀器未定期校正、廠內物品未明確標示區隔等原因,所轄衛生局已命限期改正且經複查皆已合格。另抽查產品之原料投料、保健功效成分含量及產品包裝標示,均與查驗登記資料相符,查核結果如附件。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依追溯管理原則,做好原料來源管控;於採購過程中,應建立完善之採購評選制度,並落實原料驗收管理,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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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