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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藥署說明7月2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義美食品有限公司南崁廠」查核「非酒精飲料製造業稽查計畫」,發現案外案,意外查獲大批逾期食品共29項計1,699件及未來食品共1項3批計192包,總計至少約4.4公噸,未與一般食品有效區隔,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依法處辦中。經查上述違規產品並無出口記錄,爰食藥署並未透過任何管道通報陸方。食藥署執行稽查作業皆依「食品稽查標準作業程序」辦理。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條及第52條規定,本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查核結束後旋即發布新聞,以維護民眾食之安心,即時揭露查核資訊,本署亦與該局同步發布新聞稿。
食藥署今年6月至7月間執行「非酒精飲料製造業稽查計畫」,並於7月2日派4名稽查人員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名稽查人員,共計6人前往「義美食品有限公司南崁廠」進行查核,約當天下午6時多,意外發現冷凍成品倉庫有大量逾期食品共29項計1,699件及未來食品共1項3批計192包,因違規食品數量甚多且存放於零下25度冷凍倉庫,作業不易,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稽查人員回報後,該局隨即加派4名人員前往支援,約晚上9時抵達,總計10人進行清點違規產品數量與封存等作業,並請該公司提供違規品項庫存月報表、進銷貨出入庫資料、銷毀紀錄等資料,該公司表示因生產製造品項眾多、電腦系統老舊,且對會計帳冊管制嚴格,另內部受檢人要逐層請示上級授權,再逐件提供品項帳冊,因此,查核時間冗長費時,俟取得完整的品項帳冊時,已為隔日早上8點。不管是配合檢調偵查或是行政稽查,遇可疑線索食藥署一定依法深入調查,過去也有其他案件因要收集相關事證而徹夜稽查之情形。
食藥署依據重要施政重點、高風險食品類別與高度關切議題,擬定中央食品專案稽查計畫,結合源頭管理概念,由源頭生產地或產製工廠,聯合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稽查與檢驗,104年食藥署食品專案稽查計畫規劃達40餘項,分別排定各月份執行,並持續落實「食現安心」管理政策,以三級品管、源頭管理、追溯追蹤、分廠分照等,結合食藥署食品專案稽查計畫、衛生局一般例行性稽查及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等工作,嚴格把關食品安全及建立消費者信心。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