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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健保署表示,民眾如果有新臺幣(以下同)5千元(含)以上,未滿2萬元的利息所得,給付單位未於給付時扣取補充保險費;或是有5千元(含)以上的股利所得,因公司未給付現金股利或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補充保險費;或是因為可扣抵稅額變動致有需補繳補充保險費等情形,健保署依據給付單位申報的資料,將在次年寄發繳款單,通知民眾繳納該項所得的補充保險費。
103年度股利、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應繳納金額合計達301元(含)以上者,健保署將先行開單;民眾如果有102年度股利、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金額在300元(含)以下,健保署沒有在去年開單收取,將予併計開單,自104年7月至8月陸續掛號寄發通知繳費,相關計費明細將隨繳款單一併寄發,預計約有100萬人會收到繳款單。
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依所得人戶籍地址或所得人提供之通訊地址寄發。同一家戶如果有多人須繳納補充保險費,將會分別收到繳款單。
健保費繳款單可到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網際網路繳納。詳細繳費方式,可以上健保署網站(http://www.nhi.gov.tw,首頁>一般民眾>保險費計算與繳納>保險費繳納、更正及退費>保險費繳納方式)查詢。另為了便利民眾使用網路繳費,本次寄發的股利、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增印可連結【eBill全國繳費網】的QR code,民眾只須利用手機掃描繳款單上的QR code,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即可使用「活期性存款帳戶」線上繳納存戶本人的健保費(需自付3元手續費)。
本次股利、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繳款期限至104年9月30日,健保署籲請收到繳款單的民眾於期限前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