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藥署公布104年第一波全台抽驗中元節祭祀、普渡產品結果
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全台各縣市衛生局針對烘焙食品(糕餅、餅乾等)、糖果及果凍食品(素三牲、軟糖、果凍等)、肉加工製品(三牲、肉乾等)、豆製品(豆乾、素肉等)、米穀製品(紅龜粿、麻糬等),共計抽驗265件產品,針對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色素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件「香酥蠶豆」產品檢出過量二氧化硫殘留,不合格產品資訊詳如附件。
亞硫酸鹽類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一般使用於食品的漂白、保持色澤、抑制微生物生長等,廣泛用於脫水蔬果、糖飴、水果酒、澱粉、糖漬果實、蝦類及貝類等,加熱後會以二氧化硫形態揮發。食品使用食品添加物,應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消費者在購買祭祀及普渡產品時,應避免挑選外觀色澤過於鮮豔、非自然原味,購買後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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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