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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行政院今(11)日召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第25次會議」,會中檢討「包裝盛裝飲用水、加水站水及其水源」、「蛋品」、「水果之農藥殘留」等跨部會聯合稽查結果,並由各主管機關依法針對不合格業者進行處分,同時追蹤改善情形。
行政院表示,食安聯稽小組係結合中央機關、地方政府、檢警調量能,由該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跨部會整合稽查行動,強化機關橫向聯繫,結合源頭管理概念,優先針對重大民生食品加強查驗,至今已完成油品、乳品、年節食品、食米、蛋品、肉品、水產品、澱粉產品、麵粉、鹽、茶葉及花茶與早餐食材等稽查行動。
行政院指出,為避免不肖業者以不明水源混充飲用水,自今(104)年6月起,食安聯稽小組及地方政府針對全台31家包盛裝飲用水工廠及100家加水站的「水權合法性」、「非自來水水源水質檢驗」、「標示符合性」及「衛生條件」等加強查驗(附表1、2),其中30家工廠及97家加水站的水權使用並無異常,4家業者水權使用不符規定,已命其停止取水及販售。抽驗105件飲用水,有3件微生物超標(合格率97.1%,不合格率2.9%);抽驗28處水源地水質,1處水源地大腸桿菌群密度超標(合格率96.4%,不合格率3.6%);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者,均已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處辦。
行政院進一步表示,為確保市售蛋品的衛生安全及食材供應業者源頭控管,今年7月至8月會同食安聯稽小組加強稽查30家畜牧場及19家蛋商的動物用藥管理、廠(場)區環境、產品標示及食品業者登錄等,並抽驗51件蛋品,檢驗75項動物用藥。其中50件符合規定,1件蛋品檢出乃卡巴精0.02 ppm不符規定(附表3),地方政府刻正依法處辦源頭畜牧場。針對食品業者資料登錄不符規定、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等缺失,已由地方政府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並複查合格。另為強化蛋品生產者自主管理與產品安全責任,農委會自104年9月1日起,全面推動散裝雞蛋溯源標示管理制度,消費者於選購蛋品時,請優先選購蛋品來源清楚標示的產品。
此外,為保障消費者食用水果安全,行政院消保處會同食安聯稽小組及地方政府,於今年7月至8月針對市售水果(含國產及進口)、國產水果上市前及進口水果邊境查驗的農藥殘留辦理聯合稽查,抽驗番石榴、木瓜、芒果、鳳梨、葡萄、香蕉、梨子等7種當季國產水果,及蘋果、奇異果、油桃、櫻桃、葡萄等5種大宗進口水果。本次聯稽結果計抽驗市售水果100件(附表4),合格率92%,不合格產品有5件木瓜、2件芒果及1件進口櫻桃;進口水果邊境查驗114件,合格率96.5%;國產水果上市前抽驗485件,合格率98.6%。其中不合格產品已退運或下架,並由主管機關依法查處,衛福部及農委會也將針對殘留農藥風險較高的品項提高抽驗頻率與加強田間管理,並輔導農民安全用藥觀念。
行政院強調,食品業者應主動針對原料來源嚴加把關,無論是上游的製造商、中游的通路商以及下游的零售據點,都應共同負起產品衛生安全的責任。食安聯稽小組藉由跨機關合作模式,建立完整性系統查核,機關間彼此交換資訊與協調整合,針對重大民生食品加強稽查管理,後續將執行「芽菜及生鮮截切蔬果製造廠(場)」、「預拌粉」等項目的聯合稽查行動,為食品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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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公共關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