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藥署啟動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
為落實源頭管理、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衛生,食藥署將會同各縣市衛生局啟動「醃漬蔬菜製造業專案稽查」,針對消費者常食用的蘿蔔乾、筍乾、酸菜及福菜等4大類醃漬蔬菜之源頭製造業者,進行全面稽查,項目包含有無辦理食品業者登錄、使用之蔬菜原料、添加之原料及食品添加物的合法性與製程、環境等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抽驗產品檢驗常見食品添加物,如查獲違規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相關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者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若經抽驗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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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