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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保障民眾中秋節食用食品安全,責成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各項糕餅、餡料、烤肉食材等進行抽驗,第一波共計抽驗512件,共20件產品標示、檢驗不符規定,合格率為96.09%。針對違規產品,抽驗衛生局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移源頭衛生局處辦。
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全台各縣市衛生局除抽驗烘焙食品(糕餅、餡料等),也抽驗市售烤肉食材(肉品、水產製品、醬料等)及其他應景產品共512件,針對微生物、防腐劑、甜味劑、色素及標示等項目進行抽驗,結果總計20件產品不合格,其中1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2件檢出防腐劑已二烯酸殘留,1件肉品檢出脫氧羥四環黴素殘留不符規定。
已二烯酸為食品中常用之合法防腐劑,可防止食品中黴菌及酵母菌生長,以延長保存期限,可使用於肉製品、醃漬蔬菜、糕餅、果醬等;脫氧羥四環黴素為一種動物用藥,常用於治療豬、雞、魚等動物因細菌引起之感染,依限量標準使用不會對人體造成影響,倘濫用或未依動物用藥使用規範規定使用,將導致脫氧羥四環黴素經由食物鏈吸收後進入人體內,造成腸內細菌之抗藥性,恐有危害國民健康之虞。食品使用食品添加物,應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肉品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超標者,依違反同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2億元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購買中秋糕餅及烤肉食材時,應注意包裝標示及新鮮度,購買後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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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