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舉辦「第四屆海峽兩岸醫藥品檢驗技術交流研討會」
兩岸於2010年12月21日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依據協議第十三條,雙方同意在國際公認標準下,推動醫藥品技術標準及規範的協調性。兩岸醫藥品主管機關在合作協議下商定輪流舉辦醫藥品檢驗技術交流研討會,就醫藥品;包括藥品、醫療器材、健康食品及化粧品的檢驗技術、方法及標準等進行交流。自2012年6月在中國大陸福州市舉辦「第一屆海峽兩岸醫藥品檢驗技術交流研討會」以來,今年已邁入第四屆。
本屆研討會由雙方學者專家,針對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及健康食品等產品在開發、品質管控、檢驗技術等實務面上深入探討及經驗分享,同時陸方並就大陸藥典編修現況、化粧品衛生規範修訂進展及實驗室認可體系現況等深入說明,除TFDA及中檢院人員外,與會者包括醫藥品專家、學者、產業界、地方衛生機關人員等,突破二百餘人參加。
藉由此次研討會,讓兩岸對彼此的檢驗技術標準與方法有了更進一步的相互瞭解,有助兩岸推展醫藥品檢驗技術的合作,並在此基礎上,共同為保障醫藥品的品質與安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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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