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米飯及菜餚添加食品添加物之必要性,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9)日召開專家會議,邀集學者專家、教育部、衛生機關、消費者保護團體及餐盒食品業公會討論,專家會議之結論如下: 食品業者於製造加工過程應確實實施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或食品安全管制準則(HACCP),做好衛生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即煮即食米飯菜餚無須添加食品添加物;如有必要添加時(例如即煮米飯於60℃以下貯存超過4小時),應經評估、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建立監測機制及記錄,並揭露產品資訊,例如於簽訂契約時敘明或主動提供相關資料。衛生機關將依法不定期稽查,以確保學童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