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
衛福部表示,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已於103年11月20日開始施行,公約明文保障兒童的平等權及遊戲權,但實務常見如罹患疾病、身心障礙等身心狀況較特殊的兒童及少年,欲參與相關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卻遭主辦單位拒於門外,有違公約規定。因此,透過此次修法,增訂保障兒童及少年平等參與活動的權利,以維護兒童少年應享有的平等權及遊戲權。
每一位兒童及少年不僅是父母的寶,也是國家社會的未來。本次修法進一步保障兒童少年的平等權及遊戲權,期待本法修正通過後,相關政府部門及民間單位均依法落實推動,讓每一位兒童及少年都能自由參與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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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