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04年市售腹膜透析及血液透析導管之無菌性品質監測檢驗結果均合格
本次監測調查結果亦發現部分醫療器材產品標示未符合藥事法第75條之規定,已交由轄區衛生局處辦,並由衛生局請廠商限期回收違規產品進行改正。呼籲各級醫療院所及消費者在購買及使用醫療器材相關產品時,確認外包裝標示是否完整刊載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或保存期限等資料,並選擇包裝完整無破損之產品,以確保自身權益。若發現標示違法之產品、不良品或使用上發生不良反應,請立即向所在地衛生局及檢警調單位提出檢舉,亦可通報食藥署諮詢服務專線(02)2787-8200,食藥署仍將會持續監控各式醫療器材的品質,以保障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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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