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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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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良好的緊急醫療救護品質,取決於事故現場能否及時的急救處理」,衛生福利部從102年7月11日發布「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迄今,全台已掌握9例於公共場所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施救的個案,其中更有7例傷病患因為身旁的人勇於伸出援手,重獲新生(如附件)。衛生福利部表示,在大家歡慶新春元宵佳節之前,舉辦「今天我啟動,明天你心動」感恩慶生記者會,邀請英勇救人的施救者與獲救者一同慶生,藉此活動表揚施救者的英勇表現,並呼籲全民學習心肺復甦術(CPR)、公共場所設置AED;使更多愛心人士在危急緊要關頭,能善用CPR與AED勇於救人,讓台灣處處都洋溢著愛與溫馨。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心臟疾病已連續六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第二位。文獻指出,發生心因性疾病的傷病患若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存活率就下降7-10%。
因此,衛生福利部參考先進國家設置經驗與國內緊急醫療救護的環境下,在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1、14條之2增修條文,規定公共場所應設置必要的緊急救護設備(AED)與納入「善良的撒瑪麗亞人法」救人不受罰的精神,更依據實證醫學之科學根據,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規定交通要衝、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等八類場所,應設置AED;並為強化公共場所應有必要措施與人員學習急救技術,衛生福利部發布、函頒「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等各項規章,更建構我國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tw-aed.mohw.tw),供AED設置場所登錄,並提供相關急救資訊與教育訓練資料,供各界查詢。
自「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發布迄今,已掌握9例於公共場所使用AED施救的個案,幾乎都發生於衛生福利部公告應設置AED的公共場所,其中更有7例傷病患在事故發生時,都是由身旁的人員進行求救、急救、反應(打119、拿AED),最後在生命之鏈環環相扣下,挽回生命、重獲新生。而我國AED推估量,從推動初期每十萬人口15.2台(約3514台)至102年底增加至每十萬人口25.6台(約5888台),成長率為68%,密度已達英國水準;公共場所設置AED涵蓋率,也已由每十萬人口2.8台(644台)增加至每十萬人口6.8台(1568台),成長率為143%。
衛生福利部規劃的各項措施,就是將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延伸至事故現場,如果有人願意伸出援手,就可以挽救生命。為了散播施救者勇於救人的義舉,傳揚愛的故事,衛生福利部特別舉辦「今天我啟動,明天你心動」感恩慶生記者會,會中除了播放獲救者對於施救者表達感謝的影片外,更表揚英勇救人的「救命天使」們,並安排雙方一同參加感恩慶生活動。衛生福利部呼籲全民都應該學習心肺復甦術(CPR)、公共場所廣設AED,在遇到民眾不幸發生突發性心室顫動的意外事件時,有更多愛心人士及時伸出援手施行CPR及運用周邊AED設備,發揮搶救生命行動,挽救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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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