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把關嬰兒奶粉 爸爸媽媽放心使用
適用於1歲以下之嬰兒奶粉係屬特殊營養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應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證,始得製造、輸入及上市流通。查驗登記主要係為確認嬰兒奶粉符合國際間及國內對嬰兒營養需求及衛生之規格,因此查驗登記時,嬰兒奶粉之原料成分含量表、產品規格、營養成分分析表、產品中文標籤、製造流程要點與製造廠相關文件、產品衛生與汙染物檢驗資料等,皆為審核的重點,以保障1歲以下嬰兒之食用安全性和營養比例符合需求。
嬰兒奶粉是經特別調製用以滿足嬰兒與補充較大嬰兒生長發育營養需求之配方食品,其蛋白質來源之成分可為牛乳、羊乳、乳清蛋白、酪蛋白、黃豆蛋白等;脂肪來源之成分可為棕櫚油、葵花子油、椰子油、大豆油、魚油等;碳水化合物來源之成分可為乳糖、葡萄糖、蔗糖、麥芽糊精、馬鈴薯澱粉等。另外為符合嬰兒營養需求,添加維生素及礦物質等營養添加劑,產品之全成分完整配方應該是選擇嬰兒奶粉周延的考量重點。
母乳最好,衛生福利部鼓勵以母乳哺育為優先,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的嬰兒奶粉及正確的食用方法,並於有信譽之商店購買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許可之嬰兒奶粉,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產品,讓寶寶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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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