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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菜脯是國內極為常見的配菜,但製造業者常為了要縮短製程而違法添加過量的防腐劑,為維護民眾食用的安全,於去(102)年9月至12月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責成地方衛生局針對國內菜脯製造廠商其製造環境、製程、食品添加物、原料庫等進行稽查,輔導菜脯製造業者,在製作產品時,務必確實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且應使用合法之食品添加物,並遵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另抽驗菜脯製品進行防腐劑、甲醛、二氧化硫及過氧化氫之檢測,總計抽驗83件,結果4件檢出防腐劑「苯甲酸」不符規定,嘉義縣衛生局已令業者將違規產品回收並命限期改正,後續加強抽驗結果皆與規定相符。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查獲違法超量添加防腐劑之製造業者,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復依同法第52條規定,對於違規之產品應予沒入銷毀。但實施消毒或採行適當安全措施後,仍可食用、使用或不影響國人健康者,應通知限期消毒、改製或採行適當安全措施;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天然的菜脯應該呈現土黃色,購買菜脯時,應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若顏色過淡或有刺鼻藥水味的菜脯,就可能使用過量的防腐劑或漂白劑,烹調前要先用水浸泡、充分沖洗,減少防腐劑殘留。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持續督導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落實市售食品之稽查與抽驗,並加強輔導製造業者改善其製程管理,從源頭降低菜脯類產品之不合格情形,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保障國人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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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