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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112年2月21日審議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希望全面強化臺灣整體經濟、社會韌性及應變能力,並讓經濟成果與全民共享。考量國保被保險人多屬無固定收入之家庭主婦(夫)、學生或短期失業民眾,上開特別條例有關加強照顧弱勢族群部分,包含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並編列特別預算70億餘元,以減輕民眾保險費負擔。

衛生福利部刻正協同勞工保險局依據上開特別條例,規劃自112年4月起至112年12月止,補助依規定繳費之國保被保險人自付保險費50%,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每月自付保費將由1,186元減為593元;輕度身心障礙及所得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者,每月自付保費由889元減為444元;中低收入戶、中度身心障礙及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月自付保費由593元減為296元。

衛生福利部表示,本方案之保險費補助預計268萬名國保被保險人受惠,每人最多可獲得保險費補助共5,337元,可有效減輕民眾保險費負擔,建議民眾於今(112) 年5月底至明(113)年1月底所收到112年4月份至12月份之國保保費繳款單時儘速繳費,以累積保險年資,保障自己未來的老年基本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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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方案說明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