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焦點新聞

聖誕、跨年佳節紛至,大家相約參加各式活動,國民健康署提醒拒菸、離菸,以擁有健康快樂的過節氣氛。政府擴大禁菸範圍,以維護民眾健康,不僅室內場所如學校、餐廳等全面禁菸,戶外場所如公園、風景區也大多禁止吸菸。國民健康署呼籲吸菸者為自己和他人健康,在跨年之際許下戒菸承諾,共創無菸環境。

支持擴大無菸環境 維護民眾生活品質

自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下稱本法)修正施行後,循序擴大本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範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等。此外,衛生福利部也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等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1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出2,二手菸會導致嚴重的疾病,例如冠狀動脈心臟病和肺癌。接觸二手菸草煙霧的兒童患急性呼吸道疾病的風險增加 50-100%,此外,二手菸還會對個人和社會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無菸公共場所不僅能保護不吸菸者免受二手菸的危害,還能激勵吸菸者提高戒菸的動力。企業若落實無菸公共場所,會對員工及其家人帶來正面好處。不僅非吸菸者,許多吸菸者也更喜好無菸環境。

我國已參考其他國家管理制度,規範校園、藝文場所、餐飲場所、商場、運動場館、國家公園、風景區及公園綠地等為禁菸場所,且多數民眾皆支持持續擴大禁菸場所範圍,並關切自身及兒少周遭之二手菸害問題。

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 離菸害 增健康

在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通力合作之下,113年截至11月30日止,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申訴專線「0800-531-531」共受理197案涉及禁菸場所違規的檢舉案件,相關檢舉案件並已移請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處。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地方衛生局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為年度稽查重點,經查獲菸害防制法第40條所定違規情形,場所負責人未於禁菸場所設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處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於禁菸場所吸菸者處最高1萬元罰鍰。另國民健康署提醒,相關禁菸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於發現場所內有吸菸情形時,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亦得予勸阻。

113年截至11月30日止,針對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8條及第19條之案件,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1,067件及吸菸者2,874件,裁罰金額分別計新臺幣1,376萬8,000元整及556萬7,000元整。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莫心存僥倖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並請各場所負責人善盡管理之責,以免受罰。

若有菸害違規情事  鼓勵勇於檢舉

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如發現身邊菸害違規情事,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讓菸害「菸」消雲散。

想戒菸的朋友可利用國民健康署提供的多元戒菸服務,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由全國約2,700家醫事機構的專業醫事人員提供量身打造的戒菸服務,或撥打戒菸專線(0800-636363),服務時間為每週一到週六的上午9時至晚上9時;服務時間外,民眾也可利用語音留言,由諮詢員回撥聯繫,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透過方便、隱密的戒菸諮詢,一同討論並制定個人化的戒菸計畫,並指導您如何克服生理戒斷症狀,幫助您度過戒菸過程中的不適,共創無菸健康生活。

參考資料:

  1. 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
  2. Driving the creation of smoke-free public places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