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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2/18)日下午,大高雄總工會發起集會遊行,向本署提出限期解決藥價黑洞問題、取消補充保費及健保會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由勞工代表擔任等訴求,本署說明如下:
一、 將於明(102)年1月1日實施之二代健保,其改革重點除了擴大費基計收補充保險費外,尚有許多民間團體所關心之事項,歷經近兩年之籌備,各項工作已逐步完成,社會大眾亦因逐漸了解內涵,接受度提升許多。此一整體性之改革,如因單一議題而斷然暫緩,反而使各界無所依循,相關投入亦付諸東流,像是擴大各界參與、抑制資源不當浪費等勞工團體訴求之改革,更隨之延宕。是以,二代健保仍應如期實施,以落實修法意旨,倘有制度未臻周延之處,未來可逐步檢討修正。
二、 補充保險費新制,係為改善目前由受薪階級負擔大部分健保財務責任之現況,將經常性薪資所得以外之六類所得(收入)納入費基,計收補充保險費後,費基已涵蓋9成以上之綜合所得,使所得相同者之保費負擔儘可能相近,可強化量能負擔之精神,公平性較現制有明顯改善,符合二代健保「擴大費基、負擔公平」之初衷,且以經常性薪資為主要所得來源之勞工,若無其他高額獎金、股利所得等其他收入,其保費負擔尚可能因費率調降為4.91%而減少。
三、 為擴大付費者參與費率審查等健保重要事務,法已明定全民健康保險會之保險付費者代表名額,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被保險人代表不得少於全部名額之三分之一;而委員之組成及遴聘方式均已明定於「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中,並有三名被保險人代表,採公開徵求方式由民間團體自薦。
四、 為加強健保資源效率化,將賡續執行各項節流措施,包括:持續強化總額支付制度、辦理藥價調查及合理調整藥價、查核違規、專案輔導高診次就醫保險對象等;其中為使藥品支付價格接近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健保局自88年開始,已經先後辦理7次藥價之調查及調整作業,總共調降400多億元之藥費,目前已將價差縮小甚多,初步統計101年前3季藥品費用成長率為-1.4%;另健保局於97年至100年間,透過醫療費用審查作業核減的醫療費用累計已達587億點,平均每年核減醫療費用約147億點,為健保醫療資源合理使用把關。未來年度,亦必須落實二代健保所強調的收支連動概念,讓健保財務穩健而得以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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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