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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2)日媒體報導:台灣1年丟棄藥品甚多,健保局回應說明如下:
健保為照顧慢性病患,在病情穩定後可以由醫師開立三個月的連續處方箋,惟部分病人未依醫師指示按時服用,導致有剩藥情形,也有病人重複在2家以上醫院或診所看診拿藥。藉此呼籲慢性病患應固定就醫、按時服藥,以維護個人健康,共同珍惜健保資源,莫辜負健保對慢性病用藥免除藥品部分負擔的美意。
另健保局對於用藥的管理也有以下重點,包括:
1. 針對醫師處方一次開立超過5項藥品者,均予加強審查其必要性。
2.慢性病患如有經常至不同院所重複就醫,重複領藥之情形,除將個別輔導以瞭解實際需求外,也請醫師主動檢查病人IC卡的用藥紀錄,確認每位病人是否已在其他院所領過相同的藥品。若醫師不檢查IC卡就開藥,未來健保局將研擬不予支付的嚴格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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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