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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火災後續處理事項說明:(101年10月27日)
二、 傷患及家屬之協助:參與否協助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召開家屬權益說明會,協助後續訴訟求償事宜、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等相關事項。另,有關患者出院後續安置部份,署立新營醫院已向病患及家屬詢問得知,部份患者擬續由健樂安養中心照護,部份患者則希望就近安置。目前,鄰近的署立醫院已進行床位調查,將可提供安置需求。
三、 對於內政部101年度公共安全督導抽查果,在17家署立醫院部份,合格醫院分別為雙和醫院、嘉義醫院、苗栗醫院、南投醫院、朴子醫院。另,台北醫院、豐原醫院、新營醫院、台南醫院、旗山醫院、基隆醫院、桃園醫院、屏東醫院、澎湖醫院(含安宅醫院)、金門醫院等院經複查後(複查日期101年6月~9月)皆已合格。
四、強化醫院及護理之家防火安全管理:本署除將針對設施設備、教育訓練及防火管理等事項,持續收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經營者之建議,作為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及「醫院評鑑基準」之參考外,亦商請「小型醫院防火安全管理計畫」及「建立各層級醫院防火安全管理與火災應變指引研究計畫」美國消防工程師台灣分會研究團隊協助提供專業意見,例如:疏散病患、迅速通報、延長待援時間、有效滅火等評鑑四大面向,作為醫院及護理之家防火安全管理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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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