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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自100年5月27日起,已針對輸入乾菊花採取邊境逐批查驗之管制措施,即每批進口乾菊花均經抽樣檢驗,產品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者,始得輸入。
根據統計,自100年5月27日至101年10月5日止,共報驗44批(約97公噸)乾菊花,檢驗44批,其中1批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未進入我國。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有關10月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抽驗20件乾燥市售花草茶樣品之抽驗結果,其中8件不合格菊花產品包括貢菊花、白菊花及杭菊各1件,以及菊花5件之來源,食品藥物管理局將責成地方衛生單位進一步追查確認明確來源,並依法處辦且採取必要之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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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