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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全面動員各地方衛生局,針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與直接供飲食場所,進行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標示稽查與輔導,截至今(26)日上午10:00累計共稽查12,302家次,合格12,224家次,合格率達99%,其中包裝食品稽查1,300家次,均符合規定;而對於未正確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或無相關證明文件者共78家(其中7家為散裝食品,71家為直接供飲食場所),衛生局均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俾提供民眾正確資訊。
為落實含牛或牛可食部位食品強制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持續至速食業、餐廳、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販、大賣場、南北貨販店、食品工廠等場所,針對販售牛肉產品各產業類別(散裝、包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積極稽查及輔導相關業者有無依規定標示;未來如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鍰,本局再次呼籲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