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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月9日報載「可樂致癌色素,衛署標準太鬆」乙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焦糖色素為國際間准用之食品添加物,依其製程不同共分為四類,經查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美國及紐澳等,針對第四類焦糖色素中4-甲基咪唑(4-MEI)含量規格均訂為250 mg/kg以下,我國規格草案亦參考前述國際規範,經評估後據以研擬。相關草案正送請專家學者審查中。
前述焦糖色素規格標準草案中之4-MEI含量,並不是最終食品產品中4-MEI殘留量標準。另根據瞭解,美國聯邦政府、歐盟及紐澳均未針對可樂訂定4-MEI限量標準,美國加州政府亦未訂定產品中4-MEI限量值,而是訂定4-MEI之無顯著風險含量(No significant risk level)為29 μg/day,產品所含4-MEI若超過該數值時,必須加以標示警語。
4-MEI係焦糖色素製程中所產生之衍生物,亦為食品加熱過程中因化學反應自然產生之物質,只要所添加的焦糖色素標準符合規定,尚不致造成消費者之健康危害。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該局所草擬的是食品添加物焦糖色素規格標準,係加強管制食品級之焦糖色素,並非訂定飲料中4-MEI的標準,該草案目前正請專家學者審查中,完成審查及必要之檢討後會按照行政程序辦理預告徵求各界意見,目前並未有任何國家訂定可樂中4-MEI的限量標準。

各國針對焦糖色素中4-MEI所訂之含量規格:
焦糖色素類別 我國 JECFA 歐盟 美國 紐澳
現行標準 研擬草案
第一類 - - - - - -
第二類 - - - - - -
第三類 - 200 200 200 250 200
第四類 - 250 250 250 250 250
*說明:焦糖色素之4-MEI含量規格並非最終食品中4-MEI之殘留量標準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