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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安全容許 產地明確標示 安心選擇放心購
安全容許公告後,於邊境查驗部份,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仍將維持自本(101)年3月19日24時起之輸入食品查驗措施,逐批查驗進口牛肉產品;於市場查驗部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與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加強合作,共同監測市售牛肉產品之衛生安全。
另有關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之預告內容重點為,凡所有販售含牛肉之食品,均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哪個國家。因此凡是包裝食品、販售散裝食品之場所(如:南北貨販售店、量販店、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如:餐廳、速食業、夜市、小吃、美食街等),未來均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召開跨部會會議及業者說明會,說明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國)之政策規劃,地方政府衛生局亦展開業者、社區宣導之行動,並自法規生效日起(有容器或包裝食品於公告後15日,其他於公告後7日),將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人力,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三階段完成地毯式稽查。
為確保食品安全無虞,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供民眾最明確之資訊,讓民眾可以依個人需求自行選擇,衛生署將持續加強邊境與及市售牛肉產品之稽查抽驗,確保在安全容許下,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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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