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中藥材源頭把關,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衛生署分3階段實施中藥材品質管理機制:第一階段為推動中藥材之包裝標示,要求市售之中藥材飲片,其標籤或包裝均應符合標示事項處理原則,目前已經公告應標示之中藥材品項共324種。第二階段則針對重金屬及黃麴毒素等異常物質,參考相關國家當前管制原則,訂定各種異常物質限量標準,以確保中藥材之安全與衛生,迄今業已公告91種中藥材之各種異常物質限量標準。第三階段則致力於完備中藥材之源頭管理機制,包括進口產品文書認證及落地追蹤等工作。
就中藥材源頭管理機制部分,鑑於國人使用之中藥材主要來自中國大陸,今(101)年8月1日起,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及杜仲等10種進口量較大之中藥材,於邊境進口時,業者應檢附合格之檢驗證明文件,證明所申請進口之中藥材業經檢驗符合國內異常物質限量標準。另紅棗、黃耆、當歸及甘草等4種中藥材,除應檢附檢驗證明文件外,於邊境亦執行抽批檢驗等邊境把關之措施。
上述10種施行邊境管理之中藥材,依98年進口重量統計,約佔總進口量之32%,其進口重量分別為:紅棗3,086公噸、黃耆2,935公噸、當歸2,041公噸、甘草1,455公噸、地黃1,040公噸、川芎865公噸、茯苓851公噸、白芍767公噸、白朮506公噸及杜仲356公噸。
藉由中藥材邊境管理把關措施之實施,符合我國標準之中藥材,始得通關,不合格者阻絕於境外,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