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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啃臉魔之毒 變少年麻吉分享品」之報導
行政院衛生署與法務部針對毒品監測列管問題密切聯繫,並適時提供相關科學資訊予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做為毒品列管之參考。Mephedrone業已於99年經公告列為第三級毒品及第三級管制藥品,而MDPV也已於今(101)年6月29日公告列為第二級毒品;若非法販售,則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施用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MDPV無醫療用途,因有科學檢驗之需,衛生署業召開之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列為第二級管制藥品,加強管制,防止其合法流入非法。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奇或同儕的影響而輕易嚐毒,而陷入毒海深淵。毒品的變裝千奇百怪、推陳出新,年輕族群或經常出入娛樂場所之民眾,更要提高警覺,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絕來路不明的藥物,避免掉入新興毒品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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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