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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日(5/27)媒體報導食品添加物潛藏安全危機乙事,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我國食品添加物管理制度與其他國家相同,並根據科學評估結果,公告正面表列准用品項及使用規定。目前除修法強化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要求外,並推動「食品添加物登錄制度」,持續稽查食品工廠及食品添加物製售業者,讓國人飲食消費「食在安心」。
食品添加物係指在食品製造加工調配等過程中,為達到特定之目的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非一般認定是直接當作食品攝食者,亦非一般使用作為食品原料者。衛生署所發布訂定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包含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量、使用限制、用途及規格的訂定,是依據科學方式進行評估,除參考國際規範外,亦就各食品添加物品項之安全性試驗結果,及考量我國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調查所得各類食物攝取量調查結果,估算所評估之食品添加物可能暴露量而進行整體評估攝食安全性而訂定,亦會依據風險評估結果,適時修正食品添加物標準。食品加工製造業者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確實依照每一食品添加物品項之使用食品範圍、限量、使用限制及規格標準之規定使用,絕不可過量使用,亦不可使用於未准用之食品品項。
為加強食品添加物之管理,食品藥物管理局除已推動食品添加物登錄制度外,另與各縣市衛生局強化食品添加物製售業者稽查及市售產品之監控,對於不符合規範者,將依法處置。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呼籲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認清產品資訊,包括品名、成分(包括食品添加物)、有效日期、負責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國)及必要的警語。由於食品種類及形態日益多元化,做個聰明的消費者要五不買,來源不明者不買、成分不明者不買、標示醫藥效能者不買、誇大功能者不買、標示不完整者不買。如有任何的疑問,可就近向當地衛生局詢問,聰明選購食品,才能買得開心,又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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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