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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輔具為符合醫療器材定義,且可以用來增加、維持或促進失能者功能之物件、裝置、配件或產品系統,例如腋下拐、助行器及輪椅等產品。所謂醫療器材,係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
在選購及使用醫療輔具前,應先尋求專業醫療人員之診斷、諮詢及評估,考量每位使用者之健康狀況、使用情境等不同因素,選擇符合其需求之產品,並且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學習正確、安全地使用醫療輔具,以避免產生二度傷害。
消費者在選用醫療輔具時,應先確認製造及販賣的廠商是否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且醫療輔具產品是否領有衛生署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及健康安全。

醫療輔具的正確選購方法─認證照、看說明
【證】是指醫療器材許可證
醫療器材產品必須取得衛生署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才能合法販賣,消費者可透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首頁http://www.fda.gov.tw →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西藥、醫療器材、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的詳細內容,或是撥打醫療器材諮詢專線02-81706008。
【照】是指藥商許可執照
販賣醫療器材的廠商或店家必須取得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才能合法販賣,消費者於選購時可要求廠商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看】是指選購時,看清楚所有標示與說明
選購醫療器材時,要注意標籤、仿單及包裝標示等內容,是否包括廠商
名稱、地址、品名、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等資訊,以確認產品合法
性。
【說明】是指說明書
使用前請務必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充分了解醫療器材的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及注意事項等,正確地操作使用,才能有效達到醫療器材的效能。

醫療器材ADR不良品通報系統
使用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可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