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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對大陸藥用膠囊殼含鉻超標乙事處理之說明
食品藥物管理局同時已於4月20日發函給製藥公會與輸入公協會,請其轉所屬會員清查藥品製劑所用的膠囊殼之情形,文到30日內需完成彙整清單,但如有來自可疑來源(大陸地區),或檢驗不合格之情形,須立即通報該局。
目前我國對於藥用空膠囊產品係比照「製劑」之管理標準,製造廠須為GMP藥廠,且藥用空膠囊產品必須經衛生署審慎審查其規格、組成及檢驗成績書,並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可販售。而膠囊製劑藥品製造前,亦須對空膠囊進行檢測,並提供空膠囊之規格、組成及檢驗成績書以供審查。
依據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含鉻量超標之藥品共13項(如附件)。經查衛生署皆未核准,該等藥品並未輸入國內,請民眾放心。同時呼籲消費者勿自行由國外、網路或其他通路商購買,而前往大陸地區旅遊民眾也要注意不要購買到該13項含鉻量超標藥品。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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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