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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護理執業環境日趨嚴峻,為反應護理人員在醫療護理照護之貢獻,中央健康保險局98-99年於全民健保提升住院照護品質方案,每年提撥8.325億元獎勵醫院提升住院照護品質,考量各界表示本項獎勵款未實質反映於護理人員身上,100年公告10億元獎勵計畫時,即明訂專款專用於改善護理人力及待遇,並要求醫院於101年3月底回報增聘護理人力及提升護理人員待遇之成果,若醫院提報成果未符合規定,相關獎勵款項即要求醫院予以繳回,目前各醫院已回報運用結果,中央健康保險局將嚴格審查。

101年今年亦編列20億費用,專款專用於增聘護理人員,為實質獎勵護理人員成為有感之政策,本年填報項目經過多方考量並召開多次會議協商後,依三個面向進行給付如下:

一、品質指標報告:0.5億元,醫院於101年2及8月填報跌倒、院內感染等護理照護品質指標報告,每次支給5萬元。

二、通過醫院評鑑標準:12億元,各層級醫院每月填報護理人力資料,符合醫院評鑑人力標準C、B、及A等級醫院,將於每月申報住院護理費支付標準加成6、7、及9%不等之獎勵。

三、新聘護理人員:7.5億元,補助相關聘僱費用,地區及離島醫院每人每年可達36 萬元,其餘醫院以每人補助25萬點(每點約1元,採浮動點值計算)。

行政院衛生署將持續積極研議本項經費落實於護理人力及待遇提升,優先用於提高夜班費及超時工作費用之補助,並每半年稽核本計畫執行結果,未來配合二代健保之推動及各項醫療給付之檢視,務必考量護理人員於各項醫療給付項目之貢獻,取得各界共識後,朝訂定合理之護理健保給付費用方向努力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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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