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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材質食品器具容器之衛生安全管理
食品藥物管理局為加強陶瓷材質食品器具容器之衛生安全管理,保障民眾飲食衛生安全,於「食品容器具衛生標準」中,針對陶瓷材質食品器具容器訂有重金屬鉛及鎘之溶出試驗限量標準,該等試驗係以4% 醋酸 (酸鹼值約2.5) 模擬長時間盛裝酸性食品之條件進行溶出試驗,與歐盟、日本等先進國家相當,且符合實際使用方式。
對於色彩鮮艷容器及餐具,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最好不要用它來盛裝食品,購買陶瓷材質食品器具容器時,就口及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部位最好選購無色或淺色產品。陶瓷杯若經物理傷害造成刮痕或破損,將降低外層釉料之隔離效果,可能使內部塗層之著色劑釋出而污染食品,破損表面於使用時亦可能成為藏污納垢之處,建議拋棄不再與食品接觸,避免溶出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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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