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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8年起,衛生署已強制要求國內所有加工肉品工廠實施HACCP制度,至今查核118家豬肉工廠均符合規定。衛生機關執行稽查時,會檢查肉品來源,包括CAS證書、屠宰證明或進口輸入許可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由於乙型受體素在我國係屬禁藥,為配合行政院保障國產豬肉產品強化安全措施,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後續稽查豬肉產品加工業者,將輔導業者加強自主檢驗乙型受體素等相關動物用藥,並將該等項目列入HACCP重要管制點。
為加強市售豬肉之管理,自101年3月份同時由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北、中、南區管中心及東部辦公室抽取市售豬肉,進行乙型受體素類之檢驗,抽樣地點包括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百貨公司之肉品專賣店,抽驗產品包括國產市售生鮮豬肉及豬肉加工品(香腸、培根及火腿等),至3月11日止,經檢驗完成之件數有87件,乙型受體素類均未檢出。
為維護民眾健康,保障食品消費安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針對市售豬肉品持續加強稽查,預計每月至少抽取30件生鮮豬肉及其加工品進行乙型受體素類之檢驗。為確保消費者知的權益,並會即時公布檢驗不合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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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