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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近,民眾在享用豐盛佳餚後,體重難免增加,部分民眾可能興起減肥的念頭,不過衛生署提醒民眾,勿隨意購買市面上之減肥藥,以免破財又傷身。
目前衛生署核准的減肥藥有「處方藥」與「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處方藥」須要經過醫師診斷,確有必要以藥物減肥時,才可依照處方劑量服用。而「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必須由專業人員如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下方可使用,民眾一般可至藥局或藥房取得,但應由藥師或藥劑生提供相關諮詢服務。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藥品尤其是「處方藥」更必須對症及適量使用才可治病。以衛生署核准之減肥藥為例,常見副作用即包括腸胃道不良反應:腹痛、脹氣、直腸疼痛、牙齒牙齦不適等。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經衛生署核准的藥品會於標籤、仿單或包裝上標示許可證字號。藥品許可證字號,包括:衛署藥製字第xxxxxx號,衛署藥輸字第xxxxxx號,衛署成製字第xxxxxx號。
衛生署再次提醒民眾,配合飲食控制,規律運動,經由醫師處方選擇安全有效藥品,再加上耐心和毅力,才能擁有健康的身體、勻稱的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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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