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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提醒保險對象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如果在海外有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可向健保局辦理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局呼籲,申請核退是有時間限制,必需在急診或門診治療當天或出院當天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依法是不可受理,但遠洋漁船船員得自出海作業返國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保險對象如果需要核退醫療費用,可檢附下列文件向健保局各轄區業務組辦理:1.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可至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下載)。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3.診斷書或證明文件。4.影印護照內當次入出境戳章。屬大陸地區住院超過5天(含)案件,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還需辦理公證驗證手續。健保局會依文件審查核實計算應核退金額,但因國際間醫療費用差異極大,所以訂有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為核退上限,每季公告,100年7月至9月核退上限:門診每次1,645元、急診每次2,787元、住院每日7,254元,健保局也會依規定在受理申請核退案件3個月內完成退費。

健保局特別呼籲保險對象,在海外雖有健保的醫療保障,惟係屬補償性質,應考量前往國家醫療收費情形,以及個人之需要,行前另行規劃購買相關之醫療保險或旅行平安保險,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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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